离职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制表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也为了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表。

2、适用范围:适用于研究所内所有人员的离职情况。

3、所有人员离职都需先填写《离职申请表》,正式离职前应提前15日口头知会直接主管,否则直接主管有权不予签字。

4、填表人需填写的内容包含除审批意见(即直接上级、分管领导、行政部、财务部、所长意见栏目的内容)外的所有内容,且必须在“离职原因”栏内的“签名”后签署自己的名字。直接上级有权对填表人所填写的内容(除签名外)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进行修改。

5、研究所让员工离职时,应由研究所相关部门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由行政办存档。

6、研究所人员离职时,《离职申请表》的审批流程为: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审批同意,经行政部确认研究所配发的个人用品等研究所财产已交回,经分管领导同意,再经所长批准方可生效。

7、“辞职”:由员工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属辞职。《离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

8、“辞退”:研究所认为员工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从而解除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属辞退。《离职申请表》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填写,并交由行政办存档。

9、“开除”:员工因违法研究所规章制度达到开除条件,从而解除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属开除。凡属开除情形,研究所办公室出示通知,人事工作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并知会其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10、“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15天者,研究所则视该员工自动离职,研究所不予发放其未发放工资。凡有自动离职情形,部门负责人应在确定员工自动离职的当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至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于接收到部门信息的当天告知相关部门该员工已作离职处理。

11、《离职申请表》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存档(由本人或者直接上级转交),离职手续即算完成,待离职时间到期即可离职。

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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